周振 发表于 2019-5-31 09:52:56

【Q】收缩徐变天数应该填在施工阶段还是运营阶段?

使用阶段的收缩徐变效应是指从施工阶段的最终时刻经过在此输入的时间后得到的收缩徐变效应增量。如果不计算收缩徐变,系统将忽略该输入值。系统在进行荷载组合时,将使用阶段的收缩徐变效应作为可选荷载参与组合,即运营初期和后期取最不利效应进行组合。但根据《公桥规》2004的编制理念,使用阶段的收缩徐变时间应为“0”天,而将结构的收缩徐变考虑到施工阶段中,即添加一个较长施工周期(3650天),用以完成结构的收缩徐变,而不在使用阶段考虑。简单来说,在施工分析中添加收缩徐变更符合工程实际,因为收缩徐变是实际存在的作用;而在运营阶段是作为有利和不利两种情况参与荷载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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